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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曹妃甸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09:11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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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曹妃甸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发布机构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有效


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场、镇,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体系,按照自然资源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曹妃甸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曹妃甸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已经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现予以公布认真遵照执行。

一、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定级范围

唐山市曹妃甸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定级估价对象为曹妃甸区行政区全域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园地林地草地,合计面积为148.90平方公里。

二、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内涵

1.权利设定:集体所有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国有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

2.权利年期设定: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均设定为 30 年。

3.利用类型设定:园地按二级地类果园、其他园地设定;林地按二级地类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和竹林地设定;草地按二级类其他草地设定。

4.基础设施状况设定:园地按照所在区域具有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桃树、苹果树、梨树、葡萄树等)下,设定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水源保障、宗地内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条件;林地按照所在区域具有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下,设定宗地外道路通达;草地按照现状尚未开发,未达到耕作利用条件,设定宗地外道路通达。

5.估价期日:统一确定为 2023 1 1 日。

6.地上附着物情况:园地、草地不包含地上附着物价值;林地包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价值,设定优势树种为速生杨,龄组为幼龄林。

三、本次公布的地价成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唐山市曹妃甸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docx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29

政策解读: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曹妃甸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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