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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组建海上搜救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0 14:28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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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组建海上搜救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有效


各相关园区管理办公室、各相关场镇、区政府相关部门、区直相关单位:

《唐山市曹妃甸区组建海上搜救中心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三届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唐山市曹妃甸区组建海上搜救中心实施方案

 

为切实执行党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推进海上搜救体系与搜救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海上搜救应急管理机构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港区海上搜救体制机制,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成立唐山曹妃甸区海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区搜救中心”),作为海上突发应急反应工作的领导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本区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的制定、运行、更新和管理。

2.接受市海上搜救中心业务指导,协助市海上搜救中心开展救援力量调查和指定工作。

3.负责本责任区内发生在近岸浅水区、入海河口、岸滩等区域的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4.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海上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

5.组织本区海上搜救应急演习、演练工作。

6.制定本区海上搜救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编制、实施海上搜救经费预算。

7.组织本区海上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海上安全知识宣传。

8.完成区政府和市海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完善预案体系建设。完善预案责任体系,提高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预案有效落实建立海上搜救常态化演习演练机制加强预案宣贯、评估、修订和演练。

2.加强海上搜救能力建设。按照上级海上搜救专项规划编制进程以及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研究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全面覆盖的救助网络,推进辖区海上搜救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队伍、装备配置等建设。

3.强化海上搜救资金保障。将海上搜救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在海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全力保障海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海上搜救机构高效运行。

4.完善海上搜救应急专家库。区搜救中心建立由相关领域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搜救专家库,依托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公安、海警等部门所属海上执法力量,注重海上专业人员引进,加强海上搜救专家队伍建设。

5.加强新兴科技手段应用。推动北斗卫星通信新技术在海上人命救助和污染处置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曹妃甸区海上搜救科技含量。

6.扶持志愿者队伍发展。动员、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及相关活动,大力支持曹妃甸区近海救援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志愿者队伍发展,鼓励引导社会搜救队伍有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置。

7.加强海上搜救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加强搜救指挥人员、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训练,提升搜救队伍专业知识和实战技能。

8.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海上安全氛围。将海上搜救文化纳入社会公益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海上搜救避险自救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工作要求

为扎实做好海上搜救工作,各有关单位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知其重要意义,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思想重视、部署周密、措施精准、检查严格,统筹有序推进;区级媒体应加大宣传攻势,多维度宣介海上搜救工作的战略价值、显著成效,大力弘扬先进典型事迹,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海上搜救工作的强大合力;区搜救中心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调度各方资源推进工作落地,强化督导检查与过程管控,定期通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动态清零,保障海上搜救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政策解读: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组建海上搜救中心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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