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申领时间
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三、申领方式
下载河北人社——注册登录——返回首页——失业补助金申领;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四、发放标准
唐山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33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63元/月。
五、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发卡银行激活账户。
六、办理机构
曹妃甸区办理机构:唐山市曹妃甸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 址:曹妃甸区裕华街19号(二楼大厅16号窗口)
联系电话:0315-872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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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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