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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你申领了吗?

发布时间:2020-09-24 10:08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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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条件

2020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申领时间

2020713日起至20201231日止。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三、申领方式

下载河北人社——注册登录——返回首页——失业补助金申领;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四、发放标准

唐山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33/;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63/月。

五、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发卡银行激活账户。

六、办理机构

曹妃甸区办理机构:唐山市曹妃甸区社会保险中心

址:曹妃甸区裕华街19(二楼大厅16号窗口)

联系电话:0315-872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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