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近期,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88号),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5-8722600
冀ICP备2023001299号 网站标识码:1302090001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0629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2023001299号
网站标识码:1302090001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