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23〕6号)规定,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曹妃甸区户籍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档案转递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才交流中心 王玉霖
档案转递联系电话:0315-8727523
档案转递邮编:063299
档案转递单位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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