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简介。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申请享受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补贴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注册地为曹妃甸区)可通过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到区人社局二楼大厅就业资金管理窗口线下提交材料。经初审后,在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线上申请流程:用户注册(CA证书绑定)——单位绑定就业创业业务(完善法人信息、就业单位注册与绑定)——就业创业业务申报(企业吸纳资格申请、企业吸纳人员管理、企业吸纳社保补贴申请)——查询申报进度——补贴申请业务经前台受理流转至后台审核岗后可线下提交材料。
2.线下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经营相关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②上一年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统计报表或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③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工信和统计部门共同出具的企业规模认证书;
(2)申请报告及《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拨付审批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3)招用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4)就业登记证明材料(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下载河北人社APP或登录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he.12333.gov.cn/#/办理电子就业创业证、加载就业登记并下载打印河北省就业创业电子证);
(5)银行代发工资流水;
(6)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业务回单及参保证明(可在唐山市人社一体化平台单位网报系统打印);医疗保障机构出具的企业缴纳医疗保险费凭证及申请补贴人员缴费明细。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政策简介。中小微型企业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经办流程。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领方式。一是“免申即享”。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确定符合条件市场主体,向其发送信息并经确认后,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二是自主申报。企业通过人社一体化平台企业网报端“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模块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要提供招用人员的基本信息,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及时发放。
三、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一)政策简介。对接收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和贫困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低于5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给予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见习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见习单位的主体可以是曹妃甸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企业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具备一定的规模,见习岗位设置数量不得高于见习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30%,且一次能提供10人以上的见习岗位,上岗人数不受10人限制;
2.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3.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
4.能够及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三)见习单位资格的申请、认定。见习单位资格采取随时申请、随时认定的方式。有能力承担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填报《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就业见习指导人员登记表》《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备案表》及承诺书,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确定为见习单位后向社会公布。
(四)见习补贴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注册地为曹妃甸区)可通过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到区人社局二楼大厅就业资金管理窗口线下提交材料。经初审后,在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线上申请流程:用户注册(CA证书绑定)——单位绑定就业创业业务(完善法人信息、就业单位注册与绑定)——就业创业业务申报(见习单位吸纳资格申请、见习人员管理、见习补贴申请)——查询申报进度——补贴申请业务经前台受理流转至后台审核岗后可线下提交材料。
2.线下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申请报告、《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拨付审批表》 《就业见习人员名册》;
(3)见习毕业生增减变化统计表;
(4)考勤表;
(5)就业见习协议书;
(6)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7)就业见习补助金额明细统计表及单位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银行流水;
(8)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四、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①在我区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②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二)额度期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多可享受3次。
(三)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四)申请条件:①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月内)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②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五)申请方式:登录网址:https://rsj.tangshan.gov.cn/cydk线上办理。
(六)贴息申请: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取得贷款后,由放贷银行代企业向担保机构提出贴息申请。需提供材料如下:①审批表;②借款合同;③付息单据;④工资发放凭证;⑤企业为新吸纳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五、人社惠企贷
(一)支持范围。“人社惠企贷”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个人。
(二)认定标准
1.申请“人社惠企贷”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企业成立1年以上;
(2)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
(3)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中信用记录良好。
2.申请“人社惠企贷”的个人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
(2)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3)经营实体有用工的,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
(三)贷款政策
1.政策支持。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开通“人社惠企贷”便捷审批通道,为符合标准的企业提供人民币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为符合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提供人民币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对于稳岗扩岗贡献显著、连续2年及以上用工人数持续增加的优质客户,可视客户具体情况以信用方式叙做授信。若当年新吸纳高校毕业生,在不突破纯信用额度最高限额的前提下,每吸纳1人信用额度提高20万元,最高可提额100万元,并可享受更优惠的用款利率。
利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4%,稳岗扩岗成效显著的最低可至2.9%。
2.网上自助模式。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https://www.boc.cn/)在线办理,贷款额度随借随还、循环使用。“信用贷”:面向小微企业,纯信用方式,最高额度1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银税贷”:面向优质纳税小微企业,纯信用方式,最高额度3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抵押贷”:面向小微企业,以房产作为担保的产品,最高额度1000万元,期限分为1年和3年;“抵押贷(工业用房)”:面向小微企业,以工业(仓储物流)用房作为担保的产品,最高额度1000万元,期限分为1年和3年。
3.线下申请模式。通过中国银行经营网点办理线下贷款,提供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可采用信用、抵押、质押等多种风险缓释方式。对于稳岗扩岗贡献较大、连续2年及以上用工人数持续增加的优质客户,可以信用方式叙做授信。授信用途:授信资金用于客户日常生产经营周转以及稳岗扩岗资金需求。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交易或投资等领域,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房地产、民间借贷、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股本权益性投资。
(四)业务流程。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可向当地中国银行提交“人社惠企贷”申请,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中国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中国银行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
办理地址: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社会保险中心综合股联系电话:8727710(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就业创业指导股联系电话:8727700(就业见习单位资格认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人社惠企贷政策)
就业资金管理股联系电话:8727703(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实际办理过程中与本指南不符之处,由区人社局负责最终解释。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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