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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0:19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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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提升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主动公开方面。为保障群众依法获取关于曹妃甸区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我局主动通过曹妃甸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开部门职责、重大决策、公示公告、人大、政协办理情况、可公开的案件处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活动等信息。

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截至目前,未发现有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曹妃甸区应急管理局局共收到并及时办理曹妃甸区12345政务服务平台信访转办件38件,办理群众来信1次,针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力争对每个投诉有问必答,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信访件全部在两周内解决。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曹妃甸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信息发布领导三审三校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在曹妃甸区应急管理公众号发布信息912条。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市政府办统一部署,办公室配备了1人专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教育信息公开内容、责任主体,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尤其是一些突发事件的报道,由于审核制度与调查需要,在初始阶段存在发布滞后现象,难以做到准确与时效的兼备,可能造成社会舆论发酵。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多依赖官方网站文字发布,缺乏多样化的呈现方式,如短视频解读、线上互动交流等,不利于吸引不同群体获取信息。个别单位存在畏难情绪,对一些敏感信息处理过度谨慎,导致应公开信息有所保留。(二)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信息发布机制,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各环节责任人,缩短信息流转时间,利用新媒体平台实时推送,确保公众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关键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制作系列政策解读、校园风采展示短视频;搭建线上安全生产信息科普平台,安排专人答疑解惑,增强与公众互动,提升信息传播效果,定期组织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案例分析,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此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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