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2024年政务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为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我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公示栏、政府政务网公开发布各类信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答复公开提案办理情况。内容涵盖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人居环境等多个方面内容。
(二)政府信息管理
我场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内容,做好分类管理、政策解读等工作,分管领导调整后及时做好工作交接,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府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多种渠道公布信息,方便群众对信息的了解和获取,加强政策解读,明确具体措施,回应群众之所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场依托全区政务统一平台公开场级政务信息,统一管理门户网站。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类别、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要求,对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审定、更新、充实。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加强全场重要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监督保障
我场不断建立健全全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工作实效,各办公室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就是否及时、完整、规范报送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相关责任人做好对信息送交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我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开展。本年度十一农场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
我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切实抓好任务梳理、细化、审核、发布、检查、督促等各环节工作,促进工作规范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5 | 0 | 5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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