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和背景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北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若干措施》(冀政字〔2022〕35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任务分工方案》(唐政字〔2022〕96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起草了《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过程
《通知》由区行政审批局组织人员起草,起草人员在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同时征求了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曹妃甸区第九农场、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部、曹妃甸海事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消防救援大队、曹妃甸区医疗保障局、曹妃甸区医疗保障局、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曹妃甸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分公司、曹妃甸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关、区气象局、区孙塘庄人民政府、区审计局、曹妃甸区八里滩养殖场、区财政局、区烟草专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信访局、中国人民银行曹妃甸支行、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曹妃甸区税务局、曹妃甸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港口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曹妃甸区第四农场、曹妃甸区残疾人联合会、曹妃甸区第八农场、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曹妃甸区第七农场、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曹妃甸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曹妃甸区新城经济发展局(金融办)、区民政局、区希望路街道办事处、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曹妃甸分中心、唐山曹妃甸恒燃市政燃气有限公司、唐山冀东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柳赞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唐山市曹妃甸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曹妃甸区分局、曹妃甸区第五农场、区档案馆、区公安局、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滨海镇人民政府、曹妃甸区发展和改革局、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曹妃甸区委政法委员会、曹妃甸区第六农场、曹妃甸区工商业联合会、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曹妃甸区应急管理局、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曹妃甸区第一农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唐海镇人民政府、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管理委员会、曹妃甸区第十农场、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曹妃甸区第三农场、中日唐山曹妃甸生态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区司法局、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唐山曹妃甸热力有限公司、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理委员会、曹妃甸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意见,按照征求的各单位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代拟稿。
三、框架内容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从工作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我区全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任务分工方案做了要求。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5-8722600
冀ICP备2023001299号 网站标识码:1302090001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