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背景
基本养老服务是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系统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
《唐山市曹妃甸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是在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基础上根据曹妃甸区实际汇总制定,将根据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调整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清单内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抓好工作推进。
二、政策依据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05号)、唐山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2〕130号)文件要求,加快完善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全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
三、清单内容
《唐山市曹妃甸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是通过列清单的方式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具体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类27个服务项目,面向多类老年人。有利于推动曹妃甸区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供给,逐步实现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养老服务,使所有老年人共建共享我区改革发展成果。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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