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起草背景和依据
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3〕17号)要求,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 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全国园地林地 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问答》等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开展了曹妃甸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通知》主要内容
唐山市曹妃甸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定级估价对象为 行政区全域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园地林地草地, 合计面积为148.90平方公里。估价期日统一确定为2023 年 1 月 1 日,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权利年期均设定为30年,具体内涵详见通知正文。
三 、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的意义
曹妃甸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的公布,有助于进 一步完善健全我区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体系,加强 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推进曹妃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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