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扎实推进基层权责下放中“甩锅”“一放了之”等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部门下放事项管理权限的通知》,通知要求市政府此次对原下放县级实施的46项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我区共涉及43项,其中涉及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管理委员会16项、曹妃甸区30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调整事项落实到位,制定了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部门调整部分下放事项管理权限衔接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依据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门下放事项管理权限的通知》(唐政办字〔2024〕58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做好市政府部门调整部分下放事项管理权限衔接工作的通知》是为了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做好上下衔接,确保调整事项落实到位而制定的。整体框架共分三部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按时完成权限调整工作。
二是及时调整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实施规范,完善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加强审批服务保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要主动协调,与市级审批系统管理单位沟通,为各承接部门开通审批账户,配置系统审批权限,涉及使用上级审批业务办理系统的,帮助做好工作对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5-8722600
冀ICP备2023001299号 网站标识码:1302090001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