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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教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28 10:05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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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教育发展成果,持续保持向上向好发展态势,深入改善我区基础办学条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以社会教育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区教育体育局起草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教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曹妃甸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教育文化等领域优质资源社会协同,全面落实《曹妃甸区教育事业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区中考、高考和其他年级综合评估成绩不断攀升,教学质量大幅度跨越进入全市前列,职业教育实现港产城教联动,高等教育校城校企深度融合发展,全区整体教育发展红利蓬勃释放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助推作用。参照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起草过程

本《意见》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起草,起草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分析了我区教育现状,经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同时征求了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场镇、各园区、中山路街道办、区属有关企业等相关单位意见,对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提交会议审议的《意见》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五章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社会个人、企业鼓励措施,国有企业鼓励措施,各场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公室(管委会)相关要求,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对《意见》制定目的、使用范围进行规定。

第二章“社会个人、企业鼓励措施”,主要是对个人身份、单位或法人名义捐资助教的具体鼓励措施,按照捐赠财产不同授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国有企业鼓励措施”,鼓励实力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驻区金融、建筑、铁路、工业等大型央企、京企及国企,主动参与捐资助教,按照资金体量、年产值相对比例以捐资金、办实事等多元化方式开展助教活动。

第四章各场镇、园区管委会(办事处)相关要求”,各场镇、各街道办事处与教育系统开展对接活动,对各自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对口帮扶,内容包括学校新、改、扩建校舍、内部道路铺设等。各园区办事处(管委会)积极搭建与教育系统沟通联系的渠道,以捐资金、办实事等多元化方式开展助教活动。

     第五章“附则”,对捐资助教表彰奖励活动时间进行规定,明确审核批准权限,明确《意见》实施日期。


政策文件: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教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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