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2025年4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2025〕19号),同年6月16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唐山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5〕34号),为贯彻落实省市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健全完善全区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经区政府同意,印发了《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主要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2025〕19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唐山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5〕34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严格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清单管理,主要对各级各部门的清单编制和清单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二部门,编制实施规范、完善办事指南,主要对各部门衔接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提出要求,并根据实施规范及时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事项认领、维护和发布。同时,完善线上线下办事指南。
第三部分,协同推进依法依规实施,严禁增设隐形门槛。主要对各清单的衔接匹配作出要求,同时对委托其他机关实施的事项,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的权利与义务做出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厘清审管边界、落实审管衔接机制,主要对划转审批局实施和未划转审批局实施两种情况的审管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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