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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1年5月26日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陈丹宁同志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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