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曹妃甸区13023020221200070Y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米) | 绿地率 | ||||||
13023020221200070YB | 装备制造园区兴港南一路北侧、通港西路西侧 | 366458.52平方米(549.69亩) | 工业用地 | ≥1.0 | ≥40% | / | ≤10% | 50 | 11544 |
2.其他指标要求
序号 | 指标类别 | 控制指标 |
1 | 亩均税收 (万元/亩) | ≥20万元/亩 |
2 |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 ≤1.4吨标准煤 |
3 | 环境空气单位排放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 第 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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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表水环境执行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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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下水环境执行标准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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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声环境执行标准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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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土壤环境评价标准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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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19日,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27日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3年2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9时至2023年3月1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怡刘芸铭
联系电话:8820256 8820683
联系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31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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