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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洪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2-09 10:11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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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洪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区幸福花园小区603号楼2单元503号的冀(2022)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000966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常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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