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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洪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2-14 14:11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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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洪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区一农场场部的唐海国用(2005)字第01100179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郑洪江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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