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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文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2-16 10:25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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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区一农场场部的唐海国用(2005)字第01100167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文宗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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