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曹妃甸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曹妃甸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地点: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兴港南三路以南
建设单位:中交未名(唐山)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联系建设单位。
联系人:宿雪松
联系电话:15303150519
附件: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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