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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公办高中住宿费收取公示牌

发布时间:2023-03-21 14:29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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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教财〔2017〕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pdf

(一)收费项目名称:公办高中住宿费

(二)收费标准:

学校名称

收费标准(元)

区一中

225

北京景山学校曹妃甸分校

150

区三中

150

(三)收费主体:唐山市曹妃甸区各学校

(四)计费单位:元/生/学期

(五)收费依据:一中:唐海政价字【2007】9号

景山:唐价费字(2000)37号

三中:唐价费字(2000)37号

(六)收费范围:曹妃甸区公办高中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公办性质高中。

(七)收费对象:在校住宿生

(八)征收方式:以元为单位,每学期按照收费标准收取。

(九)减免规定:执行《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冀教财【2017】2号)

(十)监督举报电话:0315-8727800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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