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工业区及新城配水管网(2023-2025年)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区分局以曹工发改核字【2014】13号,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备字【2016】第58号、唐曹审批投资备【2020】61号、唐曹审批投资备【2020】63号、唐曹审批投资备【2022】331号、唐曹审批投资备【202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曹妃甸工业区及新城配水管网(2023-2025年)工程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曹妃甸工业区及新城。2.1.3建设规模: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的曹妃甸工业区及新城范围内的曹妃甸配水管网四期工程、曹妃甸工业区及生态城配水管网五期工程、曹妃甸工业区及新城配水管网六期工程、曹妃甸工业区及新城配水管网七期工程等DN200-1000约30028米管道敷设。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2.1.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施工和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同类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是指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程额度≥1800万元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不包含水厂类工程),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的业绩)。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应担任过同类工程总承包项目(同类工程是指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程额度≥1800万元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不包含水厂类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3)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施工方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2.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0 09:00至2023-04-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为2500元,平台收费对象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平台支持CA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400-707-3355)、山西CA(电话400-653-0200)、北京CA(电话400-994-3319)、联通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400-819-9995)、CFCA(电话400-880-988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11+水厂街
邮编:/
联系人:李泽群
电话:0315-5071815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23室
邮编:050081
联系人:刘冰、王静
电话:18633931328
传真:0311-83086960
电子邮件:1058392875@qq.com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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