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海悦项目己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39.84%企业自筹和60.16%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城?海悦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城?海悦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公园路以西,学勤道以北;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住宅总用地面积为41397㎡,总建筑面积792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876㎡,包括住宅建筑面积47876㎡,商业建筑面积3000㎡;地下建筑面积28360㎡,包括地下储藏室面积7380㎡,地下车库面积20980㎡。并配套建设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地、外网等公用配套设施。
(4)项目总投资:50696.93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6)服务期限: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4月27日9:00至 2023年5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行下载,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未从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18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为: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单位到达开标地点,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完成解密工作。)
6.3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曹妃甸新城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联系人:刘朝伟、刘博
电话:0315-5918258 15612595010
特别提醒:
1、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E招冀成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因投标单位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e招冀成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3、参加投标者需要同时在 E 招冀成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下载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在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报名、支付和投递等有关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789-8055/8058。
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登录E招冀成平台、下载、编制、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含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其中任意一家CA 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5、禁止投标人围标、串标,根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 案》以下行为属于暴力围标:
5.1、通过串联的方式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5.2、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的行为;
5.3、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行为;
5.4、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5.5、投标人按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等行为
5.6、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或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5.7、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拒绝在相关文件签字的行为;
5.8、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5.9、利用威胁、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5.10、其他暴力围标、串标的行为。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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