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金成因继承被继承人巴洪霞的遗产,于 2023 年4月18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黄金成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询问笔录的材料,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南堡开发区工行楼2楼2门302号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巴洪霞的遗产。被继承人巴洪霞的父亲和母亲均先于其死亡,其长女黄楠系独生子女,自愿放弃继承上述遗产,故上述遗产由其配偶黄金成继承。
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黄金成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曹妃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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