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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11:23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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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处理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研究,曹妃甸区兴海名都底商项目已被认定为历史遗留项目,且在公告期内河北港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照唐山市曹妃甸区处理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印发的[2022]5号《关于解决兴海名都广场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工作方案》通知要求,以下3户业主(详情见表1)可到我中心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现予公告。

若对公告的权利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准予登记。联系电话:0315-8787054

 

 

 

唐山市曹妃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5月19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建筑面积

土地分摊面积

房屋用途

备注

1

李庆波 宋红霞

 李渊蛟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

兴海名都商业广场

D幢新城大街84号

351.06

84.70

商业


2

李庆波 宋红霞

 李渊蛟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

兴海名都商业广场

D幢新城大街86号

351.06

84.70

商业


3

李庆波 宋红霞

 李渊蛟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

兴海名都商业广场

D幢新城大街88号

351.06

84.70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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