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截止到申报结束日,共2个主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经审核,唐山市曹妃甸区金凯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递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证照齐全,拥有固定储存场地,有收储业绩证明,具备作为项目承担主体的能力。
拟由唐山市曹妃甸区金凯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承担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5月29日至6月2日)。
公示期内接受全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以书面材料反映,以便进一步核实调查,反映人使用匿名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根柱 联系电话:8727862
2023年5月29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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