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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17:12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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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工程名称

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



建设单位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0851.76平方米,建筑面积10328.42平方米,建设1栋3层的交通调度指挥中心和1栋5层的综合应急管理中心。还包括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供配电、供热、照明等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施工招标共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交通调度中心,第二标段为应急处理中心,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招标。



建筑面积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工程内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预估投资额

1743.492783万元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张卫

联系方式

18617533371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23年7月7日09:00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3日17:00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2023年7月7日09:00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3日17:00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及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0851.76平方米,建筑面积10328.42平方米,建设1栋3层的交通调度指挥中心和1栋5层的综合应急管理中心。还包括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供配电、供热、照明等相关附属工程。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施工招标共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交通调度中心,第二标段为应急处理中心,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招标。

2.2.2招标范围: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第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3工期: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09:00时至2023年7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下载招标文件并登陆“招标通投标管家”,点击“招标信息”选择招标公告,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选定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项目状态为已参与后,方能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通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平台及CA服务热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98-8388;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管家中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至9时45分。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hebztb.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招标通平台(http://www.hebztb.com/)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卫

电话:18617533371

电子邮件:hbbdts@126.com

特别提醒: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3、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hebztb.com/中的“CA 办理及绑定说明”】。

4、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文件等,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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