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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5 11:20     来源: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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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7月21日受理曹妃甸区维那歌舞厅提出的设立(R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7日:

申请人:曹妃甸区维那歌舞厅

场所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景泰家园小区商业房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主要负责人

李枝凯

唐山市


投资人

李枝凯

唐山市


投资人





投资人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820051邮编:063200

通讯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临港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机关: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 7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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