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 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3〕105号)等有关要求,开展曹妃甸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2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冀自然资发〔2020〕3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曹妃甸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曹妃甸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征地服务和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曹妃甸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覆盖整个曹妃甸区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主要考虑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取得。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
(二)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五、公示周期
自发布公示之日起7日。
六、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社稳单位:河北金惠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志勇 联系电话:0315-8859941
邮箱:thdzdj@163.com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4日
关于曹妃甸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pdf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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