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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守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声明

发布时间:2023-08-24 11:43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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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守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桥西街的海房字0-1500-34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孙守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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