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开展曹妃甸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曹妃甸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曹妃甸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西至青龙河,北至环渤海城际铁路,东至溯河,南至滨海大道,规划面积约41 km2。
3、规划时限:2021-2035年。
4、规划背景:2008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曹妃甸新区,根据《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总体规划(2008-2020年)》,曹妃甸新区包括曹妃甸新城、曹妃甸工业区、唐海县和南堡工业区等单元;曹妃甸新区城镇等级结构按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工业区-小城镇四级设置;曹妃甸新区规划期内形成中心城市1个,即曹妃甸新城,城镇职能为区域中心城市,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020年规划期末,新城总面积125.97 km2。2023年因三线划定,新城缩减至溯河以西片区,规划面积约41 km2。目前,为落实《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内容,有效控制曹妃甸新城核心区的开发与建设,组织编制了《曹妃甸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城规划总目标为建设绿色生态、创新智慧、美丽宜居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发展促进产城融合,均衡布局高端高新产业,围绕曹妃甸全域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打造高新产业、科研创新、生产服务等城市型产业。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曹妃甸新城规划建设(环保)局
地址:曹妃甸新城未来大道1号
联系人:孙国鹏
电话:0315-8829998
电子邮箱:sunguopeng1988@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从公告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反映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曹妃甸新城规划建设(环保)局
2023年9月26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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