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HBRT-ZB2023079 | ||
工程名称 | 曹妃甸新城新元道(夏清东路-行知路)道路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曹妃甸区新城 | ||
建设内容 | 项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市政管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等。道路西起西夏清东路,东至行知路,道路长度约561.2米,规划道路红线30.0米 | ||
建筑面积 | / | 招标内容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预估投资额 | 4263.61万元 |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石先生 | 联系方式 | 13582338177 |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9日00:00 |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23:59 |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9日00:00 |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23:59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新元道(夏清东路-行知路)道路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核字【20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企业自筹和80%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曹妃甸新城新元道(夏清东路-行知路)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道路总长约561.2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市政管线工程、道路绿化、照明及渤海大道跨蓝玉河桥。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曹妃甸新城新元道(夏清东路-行知路)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3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00:00时至2023年10月13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登录惠招标平台、下载、编制、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3未办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招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规定时间内任意时段登录惠招标,使用CA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无需现场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如未按要求注册,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未在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注明: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双盲”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 进行评审。 远程异地分散评审: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就近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 13582338177 电子邮件:hebeitongtuo@126.com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如未成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惠招标进行电子签到。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 ,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必须独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独立制作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按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含有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的法人章、法人签字、签名等内容可以采用CA电子印章、CA法人章、CA电子印鉴、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或签字后的扫描件等形式。 四、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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