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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09:12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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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中心接到吴保坤换发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新立小区大光一里137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吴印凤(已故)将上述不动产转移至吴保坤,双方已于20031021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并未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工作日内到曹妃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出,如无异议,在公告期满后,我中心将为吴保坤办理划拨土地变更手续,并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告。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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