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10-24
09:35 来源: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山市丰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区八农场水闸西的唐海国用(2011)字第0810310404号、唐海国用(2011)字第081016040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唐山市丰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