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1195
发布时间:2023-11-03
09:42 来源: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唐海国用(2005)第610040161号 | 郑运东 | 土地 | 130209061004GB11120 | 曹妃甸区第六农场四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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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