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收费标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缴纳,收费标准为1500元/㎡。
三、收费主体: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四、计费单位:元。
五、政策依据:1、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4号;2、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3、《关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答复的批复》(国人防〔2014〕198号);4、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唐人防字[2013]002号);5、关于降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9]1188号)。
六、收费范围:曹妃甸区。
七、收费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需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企事业单位。
八、征收方式: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除外),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七修建防空地下室。
九、减免规定: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全额免征。2、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全额免征。3、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项目,全额免征。4、小微企业建设项目,减半收取。5、保障性住房,全额免征。6、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全额免征。7、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全额免征。8、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9、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全额免征。10、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十、监督举报电话:
0315-8851610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5-87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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