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唐山北方国际风电产业园建设进程,曹妃甸区委、区政府就园区规划建设目标、入园企业配享政策和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制定了本通告,相关事项如下:
一、园区规划内容
(一)规划范围。唐山北方国际风电产业园规划选址于曹妃甸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总占地面积7300亩。计划布局一个海上风电母港,四个产业集群(海上风电装备产业集群、海工装备产业集群、输配电装备产业集群和储能装备产业集群),四个中心(海洋工程承建中心、海上风电工程试验中心、海上风电智慧大数据中心和海上风电集中运维中心),形成“一港四集群四中心”的总体空间布局(布局情况详见附件1)。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园区初具规模。整机、叶片、塔筒、基础等关键产业链形成稳定产能,基本满足本地海上风电开发需求,并着手拓展国际市场,年产值达到200亿元。到2028年,初步建成世界知名的风电产业基地,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创新能力、国际化程度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业务范围覆盖河北,面向全国,辐射欧亚国际市场,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到2035年,建成北方最大、世界领先的国际海上风电产业港,成为全球风电创新发展的标杆、产业集聚的基地、零碳产城融合的典范。技术和产品供应范围覆盖亚洲、辐射全球,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产能规模详见附件2)。
二、政府承诺事项
唐山北方国际风电产业园入园企业配享政府承诺事项采用“承诺兑现”制度。即意愿入园企业,需先期以书面形式向属地政府承诺达到本通告所述各项限定条件。审核通过后,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不能履行承诺的企业,属地政府有权终止、收回优惠政策(不限于)。政府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一)赋予特别优惠政策
1.用地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在2亿、5亿和10亿元以上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8万元、8.8万元和10.8万元/亩的投资补助。
2.白领公寓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在2(含)-10亿、10(含)-20亿、20(含)-50亿和50(含)亿元以上的项目,分别给予2、4、6和8套白领公寓1-3年的使用权。
3.高管人才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且企业当年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本区留成部分在50万元以上的,自项目投运之日起5年内,对在本区缴纳个税的高管按当年个税本区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4.办公用房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供重点企业免费国有办公用房。
(二)给予要素支持保障
5.在同等条件下,区政府承诺入园企业享有土地、厂房、岸线、能耗、排放等地方政府提供的生产要素(指标)的优先配置权。
6.根据企业投资建设情况,按有关政策规定,区政府在风电、光伏等绿能资源配置时序和额度上予以倾斜。
(三)开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
7.企业提交入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区,10个工作日内签订投资协议。
8.企业提交项目备案审批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9.企业提交开工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10.涉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事项,区政府责相关部门成立专班,全程代办。
(四)提供优质审批服务
11.落实“拿地即开工”政策,压缩企业时间成本。
12.精简验收手续,对满足使用功能的工程单独验收,节约企业人工成本。
13.落实“单一窗口、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改革,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14.压减留抵退税周期,涉出口退税事宜3-5个工作日内办结,摊薄企业资金成本。
三、企业(项目)入园要求
入园企业必须配合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开展园区开发建设工作,满足入园资格、落实园区规划、加快项目建设。入园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规划。入园企业需严格按照《唐山北方国际风电产业园规划》推进项目建设,落实产品类别和产能规模。
(二)资格确认。已入园企业需在通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承诺;新入园企业经前期考察洽谈,确定合作意向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产品类别、产能规模和开竣工时间。逾期未按承诺开工建设的,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将收回土地资源,用于承接园区其他项目。
(三)项目实施。自拟建项目入区开始,入园企业需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原则上,10日内完成投资协议签订和企业注册,20日内完成项目选址,并开展土地(或用海)手续办理工作,30日内完成可研编制,6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90日内出具施工图,并完善相关前期手续,开工建设,按约定时间竣工投产。
(四)优选链主。入园企业中,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再纳入园区统一规划范畴和优惠政策覆盖范围;满足要求的,视项目建设规模将酌情培育为园区链主企业,鼓励参与园区后续招商引资、规划建设等全面工作。
注: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曹妃甸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相关条款将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与国家、省、市政策相冲突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能源体系建设指挥部
2023年12月1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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