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天津大威德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所编制的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12月2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均可向我局书面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 项目名称: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扩建工程
2. 海域使用申请人: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
3.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天津大威德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4.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特此公告
电话:(0315)8820383,传真:(0315)8820195
邮箱:cfdgtj@163.com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10层1032室
附件: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pdf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8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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