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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2-22 09:41     来源: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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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人和逸景小区1、2、5、8、9号楼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因人和逸景小区1、2、5、8、9号楼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编号:202312080001)中资金监管银行账户和资金监管账号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准予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曹)房预售证第C13-177号作如下变更: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曹)房预售证第C13-177号中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账户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预售资金监管账号由:50730001040030749变更为13050162763600002214,其他批准预售内容不变。

此变更许可决定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曹)房预售证第C13-177号的补充附件,与该证书一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如实告知购房者变更情况。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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