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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1-25 14:48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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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冉因保管不善曹妃甸区唐海镇红赫世家小区13号楼1-202、冀(2021)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00020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冉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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