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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妃甸龙岛西段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龙岛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2 09:19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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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曹妃甸龙岛西段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龙岛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及《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625号)等有关规定,拟对曹妃甸龙岛西段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龙岛开发利用项目用岛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自2024312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或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0号;

邮编:050051;电话:0311-66771328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101032室;

邮编:063200;电话:0315-8820383

项目名称

用岛申请人

用岛位置

用岛类型

用岛方式

用岛面积(公顷)

申请用岛期限

曹妃甸龙岛西段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龙岛开发利用项目

唐山曹妃甸龙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曹妃甸龙岛岛体上

公共服务用岛

轻度利用

1.2305

40

附件:曹妃甸龙岛西段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龙岛开发利用项目宗岛图

龙岛开发利用项目用岛位置图、界址图和设施布置图.pdf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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