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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6:08     来源: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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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圣平舞范舞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8日经我局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113023072018119)。经举报,我局进行现场核实和询问调查,通过档案、笔录、场所勘察视频等证据认定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学地址变更登记时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实际办学场所不一致,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2024年4月9日,我局收到该公司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经复核,认定该公司陈述申辩理由证据不充分,不予采纳。2024年4月11日,我局依法作出唐曹审批撤许字〔2024〕001 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如下:

决定撤销唐山市曹妃甸区圣平舞范舞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22年3月8日变更登记取得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113023072018119)

特此公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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