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安财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4-11 15:26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安财华因保管不善将冀(2023)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00108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财华

2024041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