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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海县国家税务局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4-15 16:12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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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县国家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唐曹国用(2014)0210010098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海县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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