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00006
发布时间:2024-05-13
11:56 来源: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唐海国用(2005)第610020199号 | 孙宝明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130209061001GB90166W00000000 |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六农场曾家湾二村 |
|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