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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首钢生活基地一期(E-2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2 16:20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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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首钢生活基地一期(E-2地块)工程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曹新城项目核字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中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首钢生活基地一期(E-2地块)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55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042.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089.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953.4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小高层住宅、沿街配套商业、管理服务用房、地下车库及供配电设施等,小区内建设透水路面和下凹绿地。项目容积率1.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7最高限价:101743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近一年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业绩要求:2021年6月1日至今,至少承揽1项监理费8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监理项目;

3.5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于开标当日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进行查询,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陆“信用中国”网址进行查询,对经查询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7229:00至2024727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48517:00前提出,发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受理单位: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861753337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15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中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曹妃甸新城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15-88517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张卫  

 话:18617533371

电子邮件:hbbdts@126.com  

 

特别提醒:

1、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本项目第三方电子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技术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4、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卫  联系电话:18617533371 邮箱:hbbdts@126.com

5、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本项目监督部门: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电话:0315-8757269。邮箱:cfdcq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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