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对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曹妃甸区TC-2024-023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均可向我局书面反映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10层1032室
电子邮箱:cfdgtj @163.com
联系电话:0315-8820383
传 真:0315-8820566
附 件:曹妃甸区TC-2024-023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日
曹妃甸区TC-2024-023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版).pdf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5-8722600
冀ICP备2023001299号 网站标识码:1302090001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