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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海悦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4-11-04 10:22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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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TSGZ-23021-002

工程名称

新城·海悦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

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曹妃甸新城公园路以西,学勤道以北

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41397.0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72988.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49452.39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 46711.7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90.71平方米,便民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1149.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536.36平方米,包括主楼设备用房面积4276.69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9259.6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及地面硬化、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外网等公用配套设施。规划容积率1.195,绿地率35.03%,共设置机动停车位497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4个地下停车位483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669个

建筑面积

72988.75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自开工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43350370元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见招标文件要求

联系人

刘德进、佟帅、刘朝伟

联系方式

0315-5918258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24111 09:00:00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2411717:00:00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2024111 09:00:00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411717:00:00

地区

唐山市曹妃甸区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海悦项目己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比例为40.71%企业自筹和59.29%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城·海悦项目施工

2.2建设地址:曹妃甸新城公园路以西,学勤道以北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41397.0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72988.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49452.39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 46711.7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90.71平方米,便民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1149.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536.36平方米,包括主楼设备用房面积4276.69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9259.6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及地面硬化、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外网等公用配套设施。规划容积率1.195,绿地率35.03%,共设置机动停车位497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4个地下停车位483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669个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7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自开工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109时00分至2024年117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2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15分钟投标人需使用 CA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400-9980000)及e招冀成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参加投标者需要在 E 招冀成进行下载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在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报名、支付和投递等有关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789-8055/8058。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登录E招冀成平台、下载、编制、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含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其中任意一家CA 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冀政务办规【2023】7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所提出的澄清异议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提出异议及渠道:受理单位: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5-5918258,邮箱:tsgzxmgl@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5-8757269

电子邮箱:cfdcqzbb@126.com

10.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标段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500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联系人:秦月文

联系电话:17603363666

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联系人:刘德进、佟帅、刘朝伟

联系电话:0315-5918258、1561259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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