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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涛涛、刘丹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02 16:46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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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涛涛、刘丹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冀(2019)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001426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解涛涛、刘丹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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