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7日,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与曹妃甸区财政局,联合对唐山自然园米业有限公司承担的2024年盐碱地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审查了项目建设的相关档案资料,勘验了设备现场,并进行了质疑答辩,经验收组认真审查、讨论,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资料规范、详实,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完成了全部指标,符合建设要求,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联系人:归红胜,联系电话:0315-8727862。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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